案例回顾
一天,某科研机构工作人员谢小米来到单位保密办找严小保,因为根据上级单位要求,他申报的项目申请书需要出一个非涉密证明,非涉密证明谢小米已经拟好了,得请保密办审核盖章。
严小保热情地招呼谢小米坐下,开始翻看项目申请书。当看到封面上的标题和左上角的“密级:公开”字样时,他愣了一下。
从标题上看,这份项目申请书应该是根据1个月前上级单位下发的一份项目指南写成的。严小保清楚地记得,那个指南标注的是“秘密★10年”。当时负责涉密科研项目管理的李雷还特意把严小保叫下去,沟通了项目的定密问题,按照要求明确了指南的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是密点,而眼前谢小米提交的这份项目申请书却未标注密级。
“小米啊,我记得这个项目书依据的指南应该是秘密级,一般情况下,咱们根据上级单位下发的涉密项目指南形成的项目申请书应遵循“密来密往”,也就是要按照派生定密原则,沿用指南的原始密级和保密期限,你这份项目书为什么没定密啊?”严小保耐心地询问道。
“哦,是这样的,我这份项目书是按照那个指南的公开版本写的,所以不涉密。”谢小米边说边迅速打开手机,在某网页点开一个链接,把屏幕举到严小保眼前。
“我们做的都是军民共用的技术,没啥秘密,你盖个章就行。”看严小保犹豫不决的神情,谢小米催促道。
严小保仔细翻了一遍项目申请书,又看了看谢小米手机上的指南,决定去找李雷核实一下。他请谢小米稍候,自己来到楼下李雷办公室,说明来意后,李雷帮着严小保仔细研究了这三份文件:原版秘密级指南、互联网上的公开版指南,以及谢小米的那份项目申请书。比对了一会,严小保心中已经明白了大半,唉,这个谢小米啊,一定是又耍小聪明,偷梁换柱犯大错啊。
他脚步沉重地上楼回到自己办公室,看见谢小米正拿着一本杂志看得津津有味。他不动声色地问谢小米:“你说你是根据公开版本写的,但公开版本里并没有技术指标,那申请书里的指标你是怎么得来的?”
“这个嘛,当然是按照我技术研究可能达到的上限写的。”谢小米不以为然地回答道。
严小保追问:“我刚核对了涉密版本的关键技术指标,8个技术指标,你的项目书里有6个一模一样,2个高半点!这是怎么回事?!”
“纯属巧合,涉密的指南我可没抄一个字。”谢小米还在做最后的狡辩。
严小保终于压抑不住内心的怒火:“谢小米,你明明使用了涉密指南的内容,却用公开版本来做挡箭牌!有密不定,你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而且你在互联网计算机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这是违法行为,你不知道吗?”
谢小米此时慌了神,他本想偷懒耍滑不定密,利用指南的公开版本钻个空子,这样可以免去各种手续流程,不料被严小保识破,他惭愧地低下了头,说:“我不是想省点事嘛!定密的话要走定密流程,项目书也要在涉密计算机上编写,查个资料也不方便,还要到集中输出点进行文件打印和光盘刻录……要登记审批,太麻烦了!”
“小米啊,这些你所谓的‘麻烦’,都是国家秘密安全的保障措施啊!你想省点事,但是现在麻烦更大了!这个项目申请书必须定密,而且你回去赶快把电脑网线断了,让信息办帮你好好检查一下!”严小保严肃地对谢小米说。
谢小米按照保密管理要求,在涉密计算机上重新进行了编辑和打印,并通过涉密渠道上报了项目申请书。幸好事情发现及时,未造成严重泄密后果。但由于谢小米有密不定、使用互联网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等问题,受到了单位的通报批评,并扣除个人年终保密工作绩效。
“保密观”有话说
保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定密作为保密工作的源头和基础,直接影响到科研保密工作的成败。谢小米投机取巧,有密不定,极易造成涉密信息失管失控,进而引发失泄密事件。
机关、单位定密归口管理部门应在项目申请阶段就组织开展项目的定密工作,并积极建立和形成职责清晰、流程规范,密点明确、监督有力的定密管理机制,以确保国家科研秘密的安全。
转自保密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