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7-03浏览次数:24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营造向上向善、德行天下的良好风尚,为激励广大大学生志愿者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将组织开展优秀志愿者及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校内推荐、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优秀志愿者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奉献意识

2、长期利用业余时间(连续3年及以上),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自愿以智力、体力、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和帮助,充分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3、具有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例如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大型活动项目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赢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认可。

4、上海志愿者网注册志愿者,且具有相应的时间记录。

()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荐条件

1持续稳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实施时间3年以上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

2项目实施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3在所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在脱贫攻坚保护环境乡村振兴、城市精细管理、垃圾分类、促进和谐等方面产生了明显社会效益

4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在重大节庆日等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符合我国国情及社会需求具备可复制性及在全市范围推广的条件和价值

 二、推选程序

()组织择优推选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照推荐条件在层层择优推选的基础上,每基层党组织最多推荐1位优秀志愿者和1个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请于710日前填妥推荐表后,将推荐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教师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组织部):蒋瑛英

学生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校团委):周海波、王雅

如有问题,请联系:宣传部解晓峰65881793

()组织专家评审

 学校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此次评选活动标准在各推荐单位推选的候选名单范围中进行初选,上报。

()集中展示评选及先进典型宣传

 进入上海市教委工作党委复选的的优秀个人及项目将进行集中展示,最终评审出若干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项目分别授予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荣誉。通过上海市主要新闻媒体对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进行重点宣传和推广。




“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项目”推荐表.docx



党委宣传部 精神文明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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