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沪健医委〔2015〕26号),促进2017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的有效落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请相关部门对照《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项目责任书》,自查工作落实情况,梳理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难点,明确下阶段相应落实举措,并填写《落实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项目中期自查表》。
请将附件交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把电子版、签名纸质版于6月27日前交至纪委办公室。(北苑1号楼905室,联系人:杨雯,联系电话:65881193,电子版发至yangw@sumhs.edu.cn)
中共上海健康医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