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7-20浏览次数:31

各学院(部、中心):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11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三、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四、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1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曙光计划”项目由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部门于729日(周四)16:00前将审核通过的《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和《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shjkyxykjc@126.com,纸质版申报书一式六份、汇总表一式一份交至科技处503室。各部门思政类、非思政类各限报1项,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类可报2项,经遴选后推荐正式申报。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65882010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曙光计划汇总表2021.xlsx

科技处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