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和校级三八红旗手(集体)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1-10浏览次数:71

各部门工会: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用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女教职工见贤思齐、比学赶超,建功“十四五”,根据上海市妇联、上海市教育妇工委《关于评选2021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预通知》、《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三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第二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上海健康医学院妇女工作委员会围绕“巾帼心向党 奋斗新征程主题,在我校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和校三八红旗手(集体)及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三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第二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和校级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1、评选范围:

在我校工作(含双聘人员)、符合评选条件的女教工和女教工为主(女性占50%以上,主要领导为女性)的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2、名额分配:

推荐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1名、上海市三八红旗手1名、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1个、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1名、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1个参加上海市及教育系统的差额评选。

根据我校女教职工人数5%的比例,历年已获得校级以上荣誉近10名,在此基础上好中选优,持续形成争先创优的示范性,本次评选上海健康医学院“三八红旗手”不超过20名,“三八红旗集体”不超过5个。

    (二)评选条件:

1、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教育系统和校级三八红旗手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含在上海工作的港澳台籍女性,不持有国外护照或国外绿卡),年满18周岁。截止20211231日,在沪工作一般须满五年(含)以上,非本市户籍须取得本市居住证五年(含)以上。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立足岗位,开拓创新,甘于奉献,为疫情防控和学校建设积极工作,在教书育人、科技创新、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原则上须曾获得上海市三八红旗手称号,或曾荣获全国奖项、市级同等奖项;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教育系统以上奖励或荣誉;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不重复评选。

2、上海市、教育系统和校级三八红旗集体必须是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班组(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良好的精神风貌。

在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显著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在上海落实、推进三项新的重大任务、五个中心建设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廉洁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教育系统以上奖励或荣誉;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不重复评选。

 

二、教育系统第十三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第二届最美家庭(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男女双方都在教育系统工作满五年以上,且连续婚龄达10年及以上的夫妻。

最美家庭(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女方仍在教育系统工作,曾荣获往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称号的家庭,双方在职在岗。

(二)评选名额

 拟各推荐1对参加教育系统差额评选。

(三)评选条件

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在身边女性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家庭和谐,夫妻携手,互帮互学,敬老爱幼,科学育儿,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社区的公益事宜。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坚持民主推荐,确保评选程序公平: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原则。

2、结合工作性质和特点,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以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

3、评选工作关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岗位一线女教工,重点向一线倾斜,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和导向性。副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严格控制,40岁以下女教工确保一定比例。

(二)评选要求:

各部门工会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一式2份,经所在部门党组织同意并盖章后交至上海健康医学院工会(浦东校区南苑7号楼406室),电子稿于1110日下午4点之前发至luj@sumhs.edu.cn

上海健康医学院妇工委、工会将在部门工会推荐的基础上,预计1111日组织民主评选工作,择优确定候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同意后候选人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向教育系统妇工委推荐。推荐申报个人和部门要填写好各类先进《推荐审批表》(附件)。申报表中的“履历情况”一栏,若在同一单位职务有变动的,请按照变动时间逐一写清。

本次评选工作将加强诚信审核,实行一票否决。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进行诚信核查。推荐对象如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隐匿违法违纪等行为,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四、奖励办法

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将于2022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予以表彰。

  附件:

1.  2021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审批表

2.  2021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审批表

3.  2021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审批表

4.  2021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征求意见表

5.  2021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征求意见表

6  2021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审批表

7.   2021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审批表

8  2021年度上海健康医学院三八红旗手审批表

9.   2021年度上海健康医学院三八红旗集体审批表

10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三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登记表

11.  上海市教育系统第二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推荐登记表

附件1-11.docx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健康医学院委员会

上海健康医学院妇女工作委员会

2021118